近期,关于油罐车混装煤制油和食用油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食用油运输环节中的严重问题,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煤制油作为一种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含有重金属和苯等有害物质。卸完煤制油后未经清洗直接装运食用油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还可能导致食用油被化工残留物(如矿物油)污染,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矿物油(Mineral Oil Hydrocarbons,MOH),包括煤制油在内的各种工业用油,是一类组成极其复杂的化学混合物,是由石油原油的物理分离、化学转化或煤、天然气或生物质液化等过程产生的烃类化合物,根据化学结构可以分为饱和烃矿物油(MOSH)及芳香烃矿物油(MOAH)。
长期摄入含有矿物油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尤其是MOAH具有潜在的致癌和致突变性,可通过环境污染、食品加工机械的润滑油、生产助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等途径进入食品,对人类健康造成威协。
针对矿物油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各国和地区纷纷出台了严格的管控要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管控措施:
生态调节(Eco-modulation)处罚措施:从 2020 年起,使用矿物油含量超过1%的胶印油墨印刷任何纸质包装的生产商都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2022年5月3日,法国批准发布了2022年4月13日法令(Arrêté du 13 avril 2022),并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法令分两阶段提出了针对油墨中MOSH和MOAH的含量限制要求。第二阶段要求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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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7环MOAH总和不超过1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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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7环MOAH浓度不超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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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C35 MOSH总和不超过0.1%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印刷油墨中的矿物油迁移量应小于0.01 mg/kg。
2021年3月22日,WTO公布德国的一项草案,旨在限制食品接触再生纸质品中的MOAH。该草案要求法规发布三年后,MOAH的迁移量不得超过:0.5 mg/kg(食物中的MOAH总和)或0.15 mg/kg(食品模拟物中MOAH的总和)。
欧盟发布(EU) 2017/84《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中烃类矿物油监测》建议书,要求2017及2018年期间,各相关方应积极参与监控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中MOH的存在。
近几年欧盟发布的PAFF《新型食品和食物链的毒理学安全-2022/04/21》中对食品中芳香烃矿物油(MOAH)的规定从婴幼儿食品扩展到包括婴幼儿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类型,并规定了不同限量。
针对矿物油推出的系列管控措施完善了欧盟食品接触法规体系,降低了食品接触材料带来的矿物油迁移和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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