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全球最新质量标准法规变动

10月全球最新质量标准法规变动

2019-11-21 11:03:48
法规质讯
作者:
来源:SGS
访问次数: 1263

《全球标准法规质讯》

为了让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关注质量人士快速、及时、准确掌握全球质量动态,SGS官方微信每月将发布一期《全球标准法规质讯》该内容均由SGS专家执笔,提供最新产品技术标准、各国法规更新和监管措施等实时资讯的技术文摘,并对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宣布的消费产品召回信息进行了汇编。所涉及行业囊括食品、轻工产品、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电子电气、供应链评审服务、汽车、工业等各行业,是各行业质量人员快速、及时、准确掌握全球质量动态的“窗口”。

直接回复关键字“召回”,实时获取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宣布的消费产品召回案例动态。 

本期内容

电子电气

欧盟建立WEEE指令注册和报告格式点击查看详情

欧洲委员会于2019年2月19日实施法规(EU) 2019/290,以统一各成员国针对废弃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令2012/19/EU所采取的注册和报告操作,从而在欧盟层面运作的生产商的行政负担。所有生产商(包括通过远程传输供应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或指定授权代表)以及成员国依据指令2012/19/EU第16条制定的注册表,都应采用该注册和报告格式。该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该法规针对生产商和授权代表规定了不同的注册格式。

哥伦比亚更新原电池法规 点击查看详情

2018年4月16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对其原电池法规进行了更新。现行条例(第0172-2012号决议)将被撤销,新决议(即第0721-2018号决议)将于7月生效。

第0721-2018号决议原应于(2019年)1月生效,但哥伦比亚政府决定将其推迟至7月。虽然新法规与先前的法规相比并无太大不同之处,但有部分重要变更必须由消费者、进口商和制造商所知晓。

轻工产品

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食品级接触材料的市场监管活动 点击查看详情

欧盟委员会建议 (EU) 2019/794是建立一份协调管控计划,着眼于确定某些从食品级接触材料和制品(FCM)迁移出的物质的现况,该建议于2019年5月17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该文件介绍了在未来数月内加强各种物质和多种食品接触材料市场监管活动的策略。

在遵守法规(EC) No 1935/2004和塑料法规(EU)No 10/2011及其他适用法律文件中规定的食品级接触材料安全要求的合规性前提下,至少1650个样品在物质迁移/释放时需要评估。

欧盟建议 (EU) 2019/794的附件“协调管控计划的行动与范围”进一步规定了哪些要求是本次市场监管倡议的重点。

管控应在201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结果应于2020年2月29日报告给欧盟委员。

加拿大卫生部发布新版《带拉绳窗帘产品法规》 点击查看详情

2019年5月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带拉绳窗帘产品新法规。该法规特指法规SOR/2016-172,旨在进一步提高要求,以尽力消除与带绳窗帘产品相关的勒死风险。

加拿大卫生部将“窗帘产品”定义为包括珠链、拉绳或任何类型柔性环状装置等附件在内的内部窗户遮盖物。

法规SOR/2016-172适用于库存产品和定制产品,在消除此类安全隐患以及保护儿童方面超越了任何其他国家发布的法规。

CARB更新指南以协助复合木制品行业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与行政法律办事处于2007至2008年批准了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ATCM),旨在减少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Safeguard 60/08)。ATCM的甲醛排放标准将分两个阶段执行。其中第一阶段于2009年1月执行,第二阶段于2010至2012年间执行。

化妆品及个人/家庭护理产品

加拿大发布更新化妆品成分常用表提案点击查看详情

化妆品成分常用表是一种管理工具,加拿大卫生部可凭借化妆品成分常用表与各大制造商和其他各方进行沟通,以确定某种化妆品中存在的某些物质是否可能会违反《食品与药品法案》第16部分载明的一般禁令规定或《化妆品法规》中的任何规定。采用这种方式时,它提供了一种机制,可禁止化妆品中已经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被定义为化妆品。

加拿大卫生部已经就化妆品成分常用表更新内容展开公众评议。在该项提案中,不仅包括一些对现有条目作出的变更,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拟限用和/或禁用的新物质。

欧盟允许一种紫外线吸收剂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在化妆品中使用 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于2018年7月30日签署的意见SCCS/1594/18,欧盟委员会决定通过增加一个条目来修订法规(EC) 1223/2009附件VI。

意见SCCS/1594/18的结论是,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可以安全地用作防晒产品和其他化妆品中的紫外线吸收剂,最高浓度为5%,但该安全水平仅适用于皮肤的防晒类产品而不是可能导致吸入暴露的产品。该项法规自2019年5月22日起生效。

纺织品

美国对超细纤维污染的关注 点击查看详情

用人造织物如聚酯、尼龙和腈纶制造的服装可能在家庭洗涤过程中脱落超细纤维。这些超细纤维通过过滤并流入排水系统,最终注入大海,成为一种主要的污染源。研究人员发现超细纤维可对航道和水生生物造成威胁,并最终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欲解决对超细纤维不断增长的关切,美国有三个州已提出通过立法唤起消费者对减少超细纤维排放的意识。

今年年初,加州立法机构提出了AB129法案,目的是识别超细纤维对环境带来的威胁并发布相关公告。该法案要求州委会识别服装生产商减少排放到环境中的超细纤维数量的最好做法,评估超细纤维过滤系统,采取评估过滤系统的标准方法,并公布各种过滤系统的过滤效率。该法案要求在2020年1月1日之前,使用洗衣系统的公共机构和与州政府机构签订洗衣服务合同的私营公司安装过滤系统,以捕获在洗涤时脱落的超细纤维。在2021年1月1日前,该法案要求使用工业或商业洗涤系统的私人机构安装过滤系统以捕获超细纤维。

土耳其送检样品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

自2019年5月15日起,所有发送至土耳其进行第三方测试的样品必须在托运单和形式发票文件上注明样品实际内容信息。如果寄件人未能在单据上提供样品的实际内容信息,则可能导致样品被退回,或海关程序延误。

在样品形式形式发票上,必须注明样品“无商业价值”、“所有样品均已切割”及送样用于“实验室检测”。形式发票的总价不得超过21欧元或21美元。形式发票必须为原件,经寄件人盖章并签字。

加州65提案——关于皮革产品中六价铬的60天通知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11月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项独特的知情权法律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1987年首次发布加州65提案清单,现已涵盖了超过900种化学物质。法律要求在加州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可能会使任何人在安全水平之上接触所列化学品之前,必须提供一个“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消费品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铅的含量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加州65提案清单于1987年首次发布,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

除非特别豁免,否则自1988年2月以来,对于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必须在知情并有意将任何人暴露于铅之前,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自颁布以来,已经达成的一系列加州65提案和解决议,要求对各种消费品重新调整,以减少铅(和其他有毒化学品)暴露。多年以来,铅和邻苯二甲酸盐一直备受关注。含这些化学品的产品大多均已达成和解决议。

目前,已就各种消费品中的铅达成了许多加州65号提案和解决议。 这些包括DIY,工具和五金产品,家庭用品,器械,珠宝和季节性产品,以及运动和休闲配件。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的邻苯二甲酸脂含量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提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提案。该项提案要求加州政府建立一份已知具有致癌、致先天畸形或生殖毒性危害的化学物质清单。

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必须在知情并有意将任何人暴露于加州65提案清单提及的化学物质之前,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该规定在化学品进入清单12个月后生效。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的DINP含量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1987年首次发布加州65提案清单于1987年首次发布,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自2013年12月起被列为已知致癌的化学物质,是加州65提案化学物质清单中的六种邻苯二甲酸酯之一。自“明确且合理的警告”条款于2014年12月生效以来,已就含有DINP的消费品达成了多项和解决议。包括围裙,椅背套,电子配件,手套以及枕头和床垫保护套(Safeguards 119/16和111/18)。

自Safeguard 111/18发布以来,就含有DINP的消费品又达成了多项解决决议。 包括包袋,DIY产品,电子配件,家具,帽子,家庭用品,青少年产品配件,光盘夹,宠物用品,文具和办公用品以及葡萄酒产品配件。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化学品的含量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1987年首次发布加州65提案清单,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

除非特别豁免,否则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在有意和特意将任何人暴露于所列化学品之前,必须提供一个“清晰且合理的警告”。一旦化学品被列入加州65提案清单,各大企业可获得12个月的过渡期,以达到该项要求。

加州65提案就多种产品包括双酚A(BPA,2015年列入)、一氧化碳、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2005年列入)、二乙醇胺(2012年列入),一氧化碳(1989年列入)和煤烟(1987年列入)已达成了解决协议。 表1总结了这些要点。值得注意的是,条目11和条目12经各方同意对一氧化碳和煤烟加贴警告标签,这两者都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DEHP的含量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1987年首次发布加州65提案清单,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

从1988年1月起,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EHP)就被归类为已知的可致癌化学物质,并且自2003年10月起作为一种已知会导致发育和男性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自从1989年1月以来,除非特别豁免,否则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必须在有意和特意将任何人暴露于DEHP之前,必须提供一个“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已经针对各种含DEHP的消费品达成了多项65号提案解决协议。这些包括:

  • 服装

  • DIY,工具和硬件产品

  • 电子电气设备及配件

  • 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

  • 家居用品

  • 个人护理产品

  • 宠物用品及配件

  • 运动和休闲产品

加州65提案:重新调整消费品中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 点击查看详情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法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加州公布一项已知能致癌、致使先天性缺陷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1987年首次发布加州65提案清单,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化学品清单中,铅于1987年列入,BBP,DBP和DnHP(2005年列入),DEHP(1988年列入),DIDP(2007年列入)和DINP(2013年列入)。

除非特别豁免,否则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在有意和特意将任何人暴露于所列化学品之前,必须提供一个“清晰且合理的警告”。一旦化学品被列入加州65提案清单,各大企业可获得12个月的过渡期,以达到该项要求。

自颁布以来,已出现多起诉讼案件,通过重新调整消费品中包括铅和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而减少有毒化学物质。

美国华盛顿州引入新消费品安全法律对有毒物质及污染进行管控 点击查看详情

华盛顿州签署了对有毒物质与污染进行全面管控的法律(取代参议院法案5135),该法一经制定,将成为美国最严厉的法律之一。该法对现行的污染与儿童安全产品法律进行了修订,是对《华盛顿公共卫生与安全修订条例(RCW70款)》的补充。该法将对市面上用于居住或商业用途的某些消费品和包装中的有害物质进行识别、设限或禁用。由于在《儿童安全产品法(CPSA)》中已对某些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制/禁止,本法将扩大产品的覆盖范围,也可能在受控物质的清单中增加其他有害物质。华盛顿生态部(WSDE)会对可能在消费品中出现的有害物质进行识别和提供相关信息。

瑞士建议将其ORRCHEM与欧盟REACH协调一致点击查看详情

2019年5月1日,世贸组织(WTO)转发了一份来自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FOEN)的通知,发布了一项修改其《减少使用某些特别的危险物质,制剂和物品有关的风险的条例》(化学品风险减少条例,ORRChem)的提案。修订草案(“法令”)采用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并附于WTO第19-2977号文件,将使瑞士条例与欧盟(EU)最近通过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附件XVII中采用的限制相一致。

除其他外,修正草案包含以下限制:

  • BBP,DBP,DEHP和DIBP——在一个物品的塑化材料中小于0.1%(附件1.18,第3条)

  • 十溴二苯醚(Deca-BDE)——禁止在物品或其部件中使用,除非其作为是不可避免的杂质存在(附件1.9,第3条)

  • 甲醇——挡风玻璃清洗或除冰液中含量不超过0.6%(附件2.3,第3条)

  •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s)——在可用水清洗的纺织品中不超过0.01%(附件1.8,第3条)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或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在洗去型化妆品中不超过0.1%(附件2.2,第3条)

  •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美国加州拟强化其珠宝法 点击详情详情

2006年,加州制订了《含铅珠宝法》(2006年的AB1681)以限制珠宝中的铅,该法律是从加州65提案(Prop 65)的合意判决衍生出来,涉及不能根据本专门知情权的法律加贴Prop 65警告标签的几个主要零售商,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

《含铅珠宝法》根据判决编纂有关铅的标准和方法,包括身体穿孔珠宝的特定类别材料和生产非身体穿孔珠宝(儿童珠宝和其他所有类型珠宝)用到的三类材料(1、2和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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