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即欧盟法规(EC) No 1907/2006,是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REACH法规将产品分为"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类,这影响到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
1. 如果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
2. 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3. 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
4. 自2021年1月5起,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若含有超过0.1%的SVHC候选物质,应在SCIP数据库中通报,且通报应确定复杂产品中SVHC超出0.1%的单一物品,并定位其在复杂物品中的位置;
5. “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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