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气候变化加剧,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展循环经济也相应成为了助益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一种手段。
欧盟委员会在2020年通过了“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欧盟已有多个法规明确要求核算产品“循环含量”,如欧盟新电池法规、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建筑产品发箍、新包装指令、关键原材料法规、新汽车指令等。
国办发〔2016〕99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责任范围覆盖“使用再生原材料”, 工信部联节函[2021]129号《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某些国际大公司明确要求供应商接受ISO 14021“循环含量”第三方验证。ISO 14021已成为普遍接受的循环含量声明及其他自我环境声明的验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