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EU),玩具受指令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TSD,2019年11月的合并版本)的管控。 本法规附件II第III部分第11点规定了玩具中的66种致敏香料:
- 禁止使用55种致敏香料,但根据良好生产规范(GMP),从技术上讲,它们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每种香料的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禁用清单)。 重要的是要注意,制造商不应故意使用这些禁用的致敏香料。
- 11种致敏香料如果浓度超过100 mg/kg,则应在玩具、加贴标签、包装或随附单页(标签清单)上注明这11种致敏香料的名称。
2020年3月,世贸组织(WTO)发布了欧盟(EU)的两份通知,宣布其打算修订TSD附件II第III部分第11点发布规定的这两种致敏香料清单。 这两则通知为:
上述第1点中的通知从标签列表中删除了2-辛炔酸甲酯(第10条),并将以下三种香料添加到了禁用列表中:
这将禁用致敏香料的种类从55个增加到58个。
上述第2点中的通知修订了标签列表中11种致敏香料清单,方法是在第4条香茅醇中增加两种对映异构体(CAS 号1117-61-9和7540-51-4),并将61个新条目纳入列表中-其中包含多个CAS号。 由于从上述第1点的通知中删除了第10条的2-辛炔酸甲酯(CAS号111-12-6),该列表中的条目总数为71。
根据WTO的两份通知,这些修订建议将于2020年第四季度通过,并于2022年第二季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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