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相关信息如下:
1. 评价及批准:
在签署服务协议后,开始认证评价活动。首先进行型式试验评估,通过后开始初始工厂检查,工厂检查通过后经过复核和认证决定环节审查,最后签发认证证书。
2. 证书保持: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的有效性通过定期监督来保持。
3. 认证范围扩大或缩小:
认证委托人需扩展证书覆盖认证产品的范围时,应办理扩项手续。认证委托人在证书有效期内需缩小认证范围时,应比照认证变更的要求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4. 认证证书的暂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SGS应暂停认证委托人持有的认证证书:
(1)认证委托人/相关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厂,下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记过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认证产品使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实施规则换版或变更,认证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或产品不符合变更要求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认证委托人违反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认证要求的;
(4)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视情节需要开展调查的;
(5)认证证书的信息(如认证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获证产品型号或者规格等)发生变更或有证据表明生产厂的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认证委托人未向SGS申请变更批准或备案的;
(6)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原因,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认证证书的;
(7)申请方拒绝付款;
(8)申请方拒绝被审核;
(9)其他应当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
5. 认证证书的撤销: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SGS应撤销认证委托人持有的认证证书,禁止其使用认证标志:
(1)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认证委托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产品的原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不符合产品认证要求的;
(3)SGS的监督检查结果证明工厂生产控制能力存在严重缺陷的;
(4)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样品,获证产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不一致的;
(5)认证委托人/相关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陷、产品检验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
(6)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
(7)认证复核人员发现任何严重违反SGS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情况。
(8)其他应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6. 认证证书注销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SGS应注销认证委托人持有的认证证书,禁止其使用认证标志:
(1)认证委托人/生产厂由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生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获证产品不再生产,认证委托人主动放弃保持认证证书的;
(2)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期使用的;
(3)获证产品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4)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
(5)其他应当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7. 不受理认证情形:
认证委托方有以下请况的,SGS将不受理认证活动:
(1)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材料中,经营范围未覆盖认证产品;法律证明材料缺失;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8. 认证费用:
CPC认证费用由申请费、检查费、测试费、标志使用费、证书费等费用组成,详情请致电咨询。产品认证客服:4008-855-558。
9. 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
a)被许可方制造和提供的获证产品要持续满足认证证书载明的标准和认证方案。
b)仅在通过SGS检查认证的地址按照SGS检查通过的生产规范生产的产品才能被宣称经过了SGS的产品认证,也才可使用产品认证标识。
c)被许可方承诺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识。当发生错误使用认证标识的情况时,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纠正措施,并将详细情况报告给SGS,且接受SGS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d)被许可方接受SGS为验证持续符合情况及相关协议执行情况而开展的监督活动,包括例行监督评审和飞行检查,允许SGS到相关场所实地查看,并为SGS相关工作人员进入许可覆盖的厂区提供工作便利和必要的工作协助。
e)被许可方承诺在SGS开展评审和监督活动中向SGS如实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一切工作便利,并对文件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f)被许可方可公开以下信息:
- 获得认证的产品型号;
- 获得的授权:使用有效的认证证书;在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或其包装上应用认证标志。
- 被许可方在任何情况下要充分注意在出版物和广告中不得引起认证产品和非认证产品的混淆。在用户信息中,被许可方不能有误导性宣传,使购买者或用户将未被认证的性能和用途误认为已被认证所覆盖。
10. 标志使用:
为加强对CPC认证标志的管理,确保产品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产品认证标志的权威性,SGS依据国家认证认可的相关要求制定了SGS产品认证标识客户应用指南。标志基本样式:
11. 投诉和申诉:
SGS可以处理证书持有人、法律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就我们提供的服务提出的认证投诉和申诉。我们的流程是一致的、有效的和公平的。如果您希望提出投诉或申诉,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4008-855-558,并提供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的全部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