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2023年2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欧盟五国(德国、荷兰、挪威、瑞典和丹麦)关于广泛的PFAS限制提案,计划2025年起限制上万种PFAS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目前欧盟市场关于PFAS物质的管控主要列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以及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各法规管控状态如下图:
美国
《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8(a)7节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制造或进口含PFAS物品的任何实体应于2025 年 5 月 8 日前通过EPA的中央数据交换电子平台(CDX)报告PFAS的相关信息。
美国毒性包装清查中心(TPCH)于2023年11月发布针对包装中邻苯和全氟或多氟烷基物质(PFAS)管控要求的指南。建议企业或供应商测试包装/产品或组件的总氟含量。
美国已有30多个州针对纺织品、炊具、青少年及儿童用品、食品包装材料以及其他消费品提出了相关法案,以管控各种消费品中的PFAS。除了禁止有意添加PFAS外,其他监管措施还包括对含有PFAS的产品进行官方通报或标签标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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