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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CCS发布水杨酸评估意见,确认口腔产品安全使用浓度

欧盟SCCS发布水杨酸评估意见,确认口腔产品安全使用浓度

2023-07-26 10:51:21
标准动态
作者: SGS_C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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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腐目的的水杨酸在口腔产品中的安全浓度为0.5%

欧盟SCCS发布水杨酸评估意见,确认口腔产品安全使用浓度
2023年6月,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的安全评估意见,对其作非防腐目的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给出评估结论,明确在口腔产品中的安全浓度。

水杨酸,英文名称Salicylic acid,CAS号69-72-7,用作非防腐目的时,受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第98条款监管,不同产品规定有相应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和限用条件。

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第98条款



对于水杨酸作为非防腐目的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问题,SCCS曾在2018年发布关于水杨酸的评估意见(SCCS/1601/18),确定其在淋洗类发用产品和其他产品中的安全使用条件。但是,SCCS在该意见中特别明确,上述安全结论不适用于任何口腔类产品和可能因吸入导致消费者肺部暴露的喷雾型产品。

2023年6月,SCCS再次发布水杨酸的安全评估意见(SCCS/1646/22),确定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第98条款所列限用条件仍旧安全,同时明确水杨酸作为非防腐目的成分在口腔产品中的安全应用场景。本次评估结论仍不适用于任何可能导致使用者肺部吸入暴露的喷雾型产品(包括口腔喷雾)。结论所列具体产品应用类别和相应安全浓度如下:

  • 淋洗类发用产品,3.0%;   

  • 除身体乳、眼影、睫毛膏、眼线、唇膏、非喷雾型除臭剂以外的产品,2.0%;

  • 身体乳、眼影、睫毛膏、眼线、唇膏、口腔产品、非喷雾型除臭剂,0.5%。

 

此外,SCCS还表示,3至10周岁儿童群体使用的化妆品水杨酸暴露问题应当引起关注,本次意见结论仅涉及化妆品成分的水杨酸,不适用于其他水杨酸盐类和水杨酸酯类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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