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欧盟(EU)发布了法规 (EU) 2020/784,修订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EU) 2019/1021(POP重铸)中附录I的A部分,将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包括设置了作为中间体用途或其他特殊用途的豁免条款)纳入POP法规管控。
根据新法律的定义, 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指的是:
- PFOA,包括其支链同分异构体
- 其盐类
- 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PFOA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庚烷官能团((C7F15)C)的物质。
“作为中间体用途或其他特殊用途的豁免条款”包含多项条款。除了以下表1中所示的豁免外,还包括:
- 允许在医药产品生产中使用含有全氟辛基碘化物的全氟辛基溴
- 在2020年7月4日之前已经使用的含有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的物品允许继续使用
根据前言第7点,对于不能满足PFOA及其盐类的限值0.025mg/kg和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限值1mg/kg的应用,应设定更高的浓度限值。 欧盟委员会将在两年内进行审查,以降低限值。
POP重铸法规中的最新条款于2020年7月4日生效,该日期同样适用于REACH法规(EC) 1907/2007附录XVII第68条中对PFOA、其盐及PFOA相关物质的限制(REACH附录XVII的第68条,SafeGuardS 97/17)。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计划删除REACH附录XVII的第68条,因为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现受POP重铸法规的管控。
表1总结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重铸法规》附件I的A部分的最新修正要点。
2020年4月8日,法规(EU) 2020/784修订了法规(EU) 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涉及全氟辛酸(PFOA)、其盐及PFOA相关物质的清单
|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PFOA相关物质
|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¹,²
|
PFOA及其盐类含量≤0.025 mg/kg
PFOA相关物质单项和总和≤1 mg/kg
作为可转移的分离中间体用于含氟化合物生产且碳链长度不超过6的PFOA相关物质≤20 mg/kg
通过指定技术生产的PTFE微粉并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PTFE微粉中的PFOA及其盐类≤1 mg/kg
|
2020年7月4日
|
1允许在2020年12月3日之前将PFOA、其盐类和/或PFOA相关物质用于a)非植入式医疗器械;b)乳胶印刷油墨和c)等离子纳米涂层。
2允许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用于以下用途:
在2023年7月4日之前可用于:
- 危险液体工人防护用纺织品
- 用于特殊用途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二氟乙烯(PVDF)的生产
在2025年7月4日之前可用于:
- 半导体制造业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
- 薄膜光刻涂料
- 侵入式和植入式医疗器械
- 已安装在某些条件下的系统中的B类泡沫灭火剂
|
表1
SGS致力于提供与消费品法规相关的最新信息,作为一项补充性服务。得益于我们的全球实验室网络,我们可以提供范围广阔的服务,包括针对各种消费品的物理/机械测试、分析测试和技术和非技术参数的咨询工作等。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
本文著作权归SGS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获得正式授权,非商业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