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中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这是一项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化学物质危害的全球条约。
2016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生效的公告。自2016年12月26日起,禁止六溴环十二烷(HBCDD)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除非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2021年12月25日前)或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
2021年6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与全面禁止含六溴环十二烷有关的监督活动,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提交监督报告。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简要内容如下:
1. 进一步排查六溴环十二烷生产和使用企业。 2.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 加强非法生产、销售六溴环十二烷及含有六溴环十二烷产品的监督管理。 4. 加强六溴环十二烷废弃库存处置环境监督管理。
对违反《生效公告》非法生产、销售六溴环十二烷或含有六溴环十二烷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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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溴环十二烷系指六溴环十二烷(CAS号:25637-99-4)、1,2,5,6,9,10-六溴环十二烷(CAS号:3194-55-6)、及其主要非对映异构物、α-六溴环十二烷(CAS号:134237-50-6)、β-六溴环十二烷(CAS号:134237-51-7)以及γ-六溴环十二烷(CAS号:134237-52-8)。
HBCDD主要用作阻燃剂,在车辆、建筑物或物品等的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可以达到延迟点火和减缓火灾蔓延的目的。HBCDD主要用于具有阻燃性能的绝缘和建筑用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此外,在电子电器产品(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和纺织品(背涂层)中也有应用。
SGS具有强大的阻燃剂测试能力,包括HBCDD,可以有效帮助企业排查相关风险,避免产品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