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EP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89 FR 103512),以规范溶剂四氯乙烯(CAS号 127-18-4),三氯乙烯(CAS号 79-01-6)和四氯化碳(CAS号 56-23-5)的使用。
这三项物质是2016年EPA首批审查的10种化学物质之一,EPA的任务是根据修订后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评估这些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如果风险评估确定该化学品构成不合理的风险,则该机构需要降低该风险。
以下是禁用的时间表:
2025年6月16日,只有少数用途,比如四氯化碳在金属回收中的使用以及作为汽车行业使用的燃料和塑料部件的添加剂,将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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