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2月11日起,投放市场的包装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被视为可重复使用:
(a) 设计和投放市场的目的是为了多次重复使用。
(b) 设计上能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尽可能多地进行循环使用。
(c) 符合有关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卫生的适用要求。
(d) 可以在不损坏其进一步功能和重复使用的情况下被清空或卸载。
(e) 能够在保持包装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同时被清空、卸载、重新填充或重新装载,并确保符合适用的安全和卫生要求,包括食品安全要求。
(f) 能够按照要求进行重新加工,同时保持其执行预期功能的能力。
(g) 允许贴上标签并提供有关该产品特性和包装本身的信息,包括确保产品安全、适当使用、可追溯性和保质期的任何相关说明和信息。
(h) 可以在不危及负责清空、卸载、重新填充或重新装载的人的健康和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i) 符合关于可回收包装的特定要求,以便在成为废弃物时能够被回收
截止2027年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将条通过委托法案,补充本条例,为最常用于重复使用的包装格式设定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最低循环次数。
基于本条例的最新要求以及过去的相关规定,包装相关的制造商需要提前为新的变化做好准备。SGS已具备市场先进的物质检测能力,同时在包装的可重复使用、再生材料含量、可堆肥,以及可回收方面都有相应的评估服务。随着法规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和实施,我们也将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迅速匹配测试及认证能力,确保帮助企业达到合规要求,提升产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