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在88次会议上决议通过的《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FTP2010)》(以下简称规则),是船用材料和产品的防火(耐火)试验程序。根据SOLAS公约第II-2章规定,该规则在2012年已是强制性要求且供船级社对悬挂该船旗国国旗的船舶上安装的产品进行认可时使用。
作为船舶上主要的构件之一,如作为分隔件,天花板须满足相应的耐火性能要求,通常需要达到“B”级。 如果天花板所有材料均符合FTP规则附件1第3部分3.5.1的规定,且天花板的完整性达到30分钟,隔热性达到15分钟,则可按规则视为“B-15”级天花板;如果只需要完整性且达到30分钟,则视为“B-0”级天花板。

性能要求
■ 隔热性
在各等级规定的下列时间内,天花板背火面平均温升不得超过140℃,背火面的任一热电偶所记录的温升不得超过225℃
■ 完整性:在至少30分钟内,应满足以下要求:
● 火焰:天花板背火面不得有火焰;
● 棉垫:棉垫在使用时不得引燃,即出现火焰或无焰燃烧;
● 间隙量规:直径6mm的量规穿过试样后不能沿缝隙移动150mm,直径25mm的量规不能穿过试样进入试验炉内。
试样
■ 尺寸:最小总尺寸,包括各边的周边细节,为2440mm宽和3040mm长。当实际最大尺寸小于规定尺寸时,以实际所用最大尺寸。
■ 安装:天花板应位于规则上规定的甲板构芯下方,天花板与甲板间的间隙以实际间隙为准。天花板通常以特定的固定方式悬挂于甲板下方,甲板可开孔作为观察和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