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受其特殊的运行环境影响,一旦发生火灾,逃生难度极高,国际海事组织(IMO)各缔约国共同制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简称“SOLAS公约”,规定了船舶防火安全的法定要求,结合《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给出了系统性的防火安全要求和措施,覆盖防火、探火、灭火和逃生。其中对于各类船舶,在考虑了失火危险的基础上,通过耐热和结构性分隔划分为若干处所,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防火措施。船用防火门应用在“A”、“B”、“H”级耐火分隔要求的舱室和走道上,具体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
什么是船用防火门?
船用防火门,作为船舶上重要的防火屏障之一,在船上发生火灾时与舱壁一同起到分割作用,阻止火势扩大,保护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另外往往还具有密性功能(如气密、水密或风雨密等)或屏蔽功能(隔声、电磁屏蔽或核辐射屏蔽)。
“A”、“B”级船用防火门应用在常规商船,而H级防火门主要应用在危险程度更高的船舶/海上设施的防火分隔要求,如海上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液化气船等,比A级防火门的要求更为严格。
船用防火门的耐火性要求
● A级防火门应进行1小时标准耐火试验,防火门应保持完整,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
● B级防火门应进行0.5小时标准耐火试验,防火门应保持完整,能防止火焰通过。
● H级防火门应进行2小时标准耐火试验,防火门应保持完整,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
● A-0、B-0、H-0级防火门只要满足耐火完整性。
● A级、B级和H级防火门应在其隔热等级对应的时限内满足隔热性衡准,时限如下:
耐火性能衡准有哪些?
● 火焰:背火面不得有火焰。
● 棉垫:棉垫在使用时不得引燃,即出现火焰或无焰燃烧。
● 间隙量规:直径6mm的量规穿过防火门后不能沿缝隙移动150mm,直径25mm的量规不能穿过防火门进入试验炉内。
● 平均温度:平均温度较初始温度的升高不超过140℃。
● 最高温度:A级和H级防火门的最高温度较初始温度的升高不超过180℃;B级防火门的最高温度较初始温度的升高不超过225℃。
船用防火门的设计有哪些要求?
● A、B级应符合1974 年SOLAS 公约及其修正案第II-2 章第3条、第9条和IMO 2010年FTP规则。
● H级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和ISO/TR 834-3。
● 隔热材料(如陶瓷棉、岩棉、硅酸钙板等材料):不燃性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第1部分。
● 胶粘剂:低播焰性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第5部分。
● 防火门中所用的非金属材料均不得含有石棉成分。
耐火试验的要点
● 尺寸:按批准的图纸制作最大规格(通孔尺寸)的防火门进行标准耐火试验。
● 选择舱壁:试验时,防火门安装在不低于防火门耐火等级的舱壁上,比如A-60级的防火门,需安装在A-60级舱壁上。
门框与舱壁的连接应与实际使用方法相同,试验时,门扇关闭但不锁闭,一般向炉外开启。
一般情况下,薄弱一面向火;如不确定哪个面薄弱,两个面都进行试验;或者规定某个面向火。
●A级和B级防火门:按照IMO 2010年FTP规则第3部分的要求进行。
●H级防火门:按照IMO 2010年FTP规则第3部分和ISO/TR834-3的要求进行。
由下图可知,H级防火门耐火试验时的升温曲线是碳氢升温曲线,其受热冲击高于A级。
试验报告内容
● 隔热材料:不燃性试验报告,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第1部分。报告有效期在24个月内,或具有有效的船级社不燃材料认可证书。
● 胶粘剂(如有):低播焰试验报告,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第5部分。报告有效期在24个月内,或具有有效的船级社低播焰材料认可证书。
● 标准耐火试验报告,应符合IMO 2010年FTP规则第3部分或ISO/TR 834-3 & IMO 2010年FTP规则第3部分。
SGS消防科技事业部FTS(Fire Technology Services)已获多家船级社的认可,防火测试服务包括IMO 2010年FTP规则的各个部分:
材料热值试验、材料不燃性试验、材料烟气和毒性试验、A、B、F及H级分隔耐火试验、材料低播焰试验、窗帘或垂直悬挂织物试验、软垫家具试验、床上用品试验等测试服务。
关于SGS消防科技服务(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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