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针对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管理要求,简单来说可以分成两类房屋:私人楼宇和公共房屋。
私人楼宇防火门标准要求
私人楼宇由屋宇署(Buildings department)负责管理,包括新建和改建等,通常这类楼宇中使用的防火门由施工或建筑承包商要求需要满足屋宇署颁布的《2011 年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 (2023年6月版本)》。该安全守则中规定防火门需要满足以下标准的要求:
1. BS EN 1634-1: 2008 门、百叶窗和可开启窗户的耐火试验;
2. BS EN 1634-3: 2004 门和百叶窗组件的防烟试验。
1. BS 476- 20:1987,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构件耐火性的测定方法(一般原则);
2. BS 476-22:1987,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非承重构件耐火性的测定方法。
另外法规还要求所有经过测试的防火门、防火百叶窗和防火窗都应贴上“标签”或其他标识,以确保易于识别。
公共房屋防火门标准要求
公共房屋由香港房屋署(Housing department)负责管理,其要求所有供给公共房屋的防火门均需获得被动消防产品合格认证方案(PCCS-PFPP)的产品认证。获得该产品认证需要即经过工厂审核+抽样+初始产品型式试验(包括BS EN 1634-1耐火试验、BS EN 1634-3防烟试验以及关键原材料的物理性能试验等)。并且每年进行监督审核,3年换证审核。
注意:以上产品检测或者认证均需获得HOKLAS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SGS消防科技事业部(SGS FTS)建筑材料与构件防火测试已获得香港实验室认可计划(HOKLAS)的认可,可出具建筑产品中墙、地板和天花、门、窗等产品的防火检测报告(HOKLAS认可编号:HOKLAS229),涵盖EN和BS相关标准,如BS 476-4、BS 476-6、BS 476-7、BS 476-20、BS 476-21、BS 476-22、EN 1363和EN 1364等相关标准,能够为更多企业顺利进驻香港市场提供助力。
关于SGS消防科技服务(FTS)
SGS消防科技服务在中国始于2005年,致力于为消防产品、建材及构件、交通工具等行业提供全面、专业的防火安全服务。目前拥有CNAS、UKAS、HOKLAS等资质认可,在全国建有四大燃烧实验室,可执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防火安全法规与标准要求。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商,SGS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完善的设备,在消防器材检验、建材及构件和交通工具等产品燃烧测试、防火与消防咨询、安全评估和认证等领域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