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 标准中关于影响的定义[1]
组织对经济的影响是指对地方、国家和全球经济体系的影响。例如,组织可能通过竞争、采购、纳税和向政府支付等行为,对经济产生影响。
组织对环境的影响是指对生物体和非生物元素的影响,包括空气、土地、水和生态系统。例如,组织可能通过能源、土地、水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对环境产生影响。
组织对人的影响是指对个人和团体(如社区、弱势群体或社会)的影响,包括组织对人权的影响。组织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对人产生影响,例如雇佣行为(如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供应链(如供应商工作者的工作条件),产品和服务(如安全性或可及性)。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明确要求了可持续信息披露与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关联性。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企业可持续信息重要性的判断依据为:如果漏报、错报或掩盖信息,将影响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基于特定主体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做出决策,该信息就是重要的。
根据ISSB的判定方法,我们可以看出ISSB是更侧重于考虑财务重要性(Financial Materiality)的。过去,我们通常把可持续发展报告视为披露企业非财务信息的专项报告,企业或者是单独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是在年报中设立可持续发展章节,但整体来说,可持续发展信息与财务信息的联系是不强的。ISSB的出台无疑增强了这种联系,同时也是未来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难点之一。
单独要求影响重要性或财务重要性,即为单重重要性。顾名思义,双重重要性指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者都重要。在沪深北三所《指引》要求双重重要性之前,欧盟《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已率先开始要求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在制定《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U ESRS)时必须秉承双重重要性原则,可以预见,未来企业在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时,在具有关键影响的重要性议题(实质性议题)判定这一环节,将会越来越多的考虑双重重要性。
不过,CSRD与《指引》对于双重重要性范围的定义稍有不同。CSRD的双重重要性指议题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或二者兼具,也就是说,一个议题只要符合其中一项,企业就应该按照ESRS的要求详细报告该项议题的情况,也就是下图中红线圈出的所有范围;而沪深北三所定义的具有双重重要性的议题范围是同时具有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2],即下图中绿色圆圈部分。但不管是CSRD还是《指引》,都要求企业必须进行财务重要性的分析。财务信息与可持续发展信息不再是割裂的,各论各的,而是紧密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为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综合呈现企业治理的“全貌”。
对于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来说,其重要性议题(实质性议题)是整本报告的核心内容,相应地,如何判定一个议题是否重要既是关键点,也是难点。上述提到的标准,都给出了如何开展重要性评估的方法,在GRI 3:实质性议题2021,I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及其随附文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指南》等文件中,均有关于企业如何进行议题重要性评估的流程指导。
但即便如此,由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几乎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运营方方面面的工作,不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基础、经验、投入资源均不相同,在实操中还是会遇到一些挑战。我们建议企业要提前规划、系统布局,真正把可持续发展工作与公司发展战略、日常业务结合起来,搭建好相关资料及数据收集、统计、改进、监督的体系,才能顺应时代潮流和需求,在做好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同时,有效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最终实现企业的长久发展。
SGS专家基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以及国内外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开发出专业的培训课程,全面解读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双重实质性、可持续报告编制中的重、难点问题、并分享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与解决方案。
欢迎扫码报名
[1] 来源:GRI Standards 2021
[2] 《指引》对于只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同样进行了披露要求规定,此处仅表述《指引》中对于双重重要性的定义。
[3] 来源:EFRAG IG 1,Materiality Assessment